景德镇法院门口,老太太让人架着胳膊还在吼:"我儿子全家都没了,凶手到现在嘴硬不认!"
控方拍桌子说这特么就是故意杀人(能判死刑),辩方律师咬死是油门踩错了(最多蹲7年),两边吵了四个多钟头也没扯明白。控辩双方就「交通肇事罪」(最高7年)与「危害公共安全罪」(可判死刑)展开生死博弈。
最扎心的是什么?肇事小伙才23岁,要是按交通肇事罪判,7年出来还不到30,媳妇都能再娶一茬。可死了的那家人呢?儿子、怀孕的儿媳、小孙子连带亲家老爷子,四口人坟头草都要长出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