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妇女儿童权益保护,进一步汇聚检察机关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工作合力,安定区检察院在前期调查研究、沟通衔接基础上,倡导并牵头建立了《关于加强困难妇女儿童司法救助工作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5月28日下午,安定区检察院召开座谈会,邀请安定区民政局、安定区教育局、安定区司法局、安定区妇联、安定区残联5家单位的分管领导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参加会议。
会上,区检察院综合业务部主任张艳蓉通报了近年来区检察院司法救助案件办理情况。区司法局党组成员陈德强宣读了《实施办法》。参会人员结合各自工作职责分别介绍了妇女儿童工作相关情况,并就经验做法、存在的困难进行了深入交流。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牛海科就推进《实施办法》落地落实,讲了三点意见。一要强化部门协同,确保“应救尽救”。通过建立“主动筛查+线索移送”机制,联合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建立信息共享平台,全面筛查因案致贫、返贫的妇女儿童线索,对遭受家暴、性侵案件当事人优先救助,简化申请流程,开通“绿色通道”,对行动不便的妇女儿童推行上门服务。二要强化多元救助,构建“大救助”格局。联合妇联、民政、教育等部门,探索“司法救助+社会救助”模式,针对受助对象需求制定个性化方案;对遭受心理创伤的妇女儿童,联系专业机构提供心理疏导;对失学儿童,协调教育部门落实就学保障;对缺乏技能的困难家庭,联合人社部门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通过引入公益组织、爱心企业等社会力量,在医疗、教育、就业等领域形成帮扶合力。注重“案后回访”,建立救助效果评估机制,防止“一救了之”。三要强化法治宣传,营造救助共治氛围。持续加强司法救助宣传,提高司法救助知晓度,通过典型案例释法说理,利用新媒体平台普及救助政策,打破“不懂救、不敢救”的认知壁垒,深化“法治进校园”“妇女权益保护课堂”等活动,常态化排查移送救助线索,做到早发现、早救助、早帮扶、切实防止因案返贫致贫。
该《实施办法》是检察机关和行政监管部门聚焦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妇女儿童群体,通过整合检察司法救助、社会救助等优势资源,合力构建“司法救助+社会帮扶+长效跟踪”的全链条保护模式。办法签署后,成员单位将通过日常联络、信息共享、双向移送、协助办理、绿色通道等协作机制,为困难妇女儿童提供更加高效的多元化救助举措。下一步,安定区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与各单位的联系配合,积极主动履职,常态化落实多元帮扶协调机制,为困难妇女儿童提供更加精准的检察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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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史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