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第十五次全国民政会议部署和第二十五次全省民政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青岛市制定出台《青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进一步加快推进青岛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方案》主要根据2024年12月民政部印发《进一步全面深化民政改革服务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施方案》(民函〔2024〕71号),以及山东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全面深化民政改革的若干措施》(鲁民〔2024〕48号),2025年1月山东省民政厅印发《山东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2025年)》(鲁民〔2025〕6号)等文件,目的是要进一步明确青岛民政工作重点,全面深化民政改革,激发民政事业发展活力。
《方案》坚持贯彻上级文件要求和体现青岛特色相结合,共有9部分内容:一是健全完善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包括完善救助政策、发展服务类救助、建立服务阵地;二是加强儿童福利体系建设,包括提高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加强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优化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三是统筹推动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包括推进老龄工作机制建设、全面开展“银龄行动”、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推动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四是构建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包括完善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完善养老服务监管体系、完善养老服务社会参与体系;五是推动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包括加强社会组织管理、强化社会组织联动监管、强化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六是促进慈善事业规范发展,包括健全现代慈善发展机制、加强慈善监督管理、拓宽慈善参与渠道、提升慈善文化软实力;七是优化社会事务管理服务,包括健全殡葬服务体系、深化文明婚俗改革、强化残疾人和流浪乞讨人员关爱保障;八是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包括加强和改进行政区划工作、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九是全力打造智慧民政。
下一步,市民政局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山东省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1261”行动计划,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深刻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理念,落实好《方案》各项内容,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勇担民政使命、锐意改革进取,不断加强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推动青岛民政事业实现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