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潞州区人民检察院长期以来致力于对未成年人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覆盖学校多、群体广,宣传教育成果显著,在孩子们心中播下法治的种子,为校园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又是一年开学季,在这个9月,针对潞州区少数民族聚居的特点,我院法治副校长们来到上南街小学、潞州中学西街学校、梅辉坡小学、五一路小学、西关小学等少数民族学生较多的学校开展“开学第一课”系列法治进校园活动,将法治宣传与民族团结教育相结合,进一步筑牢了校园安全的法治屏障。
法治课堂 点亮心中法治明灯
在法治课上,检察官化身“法治引路人”,针对同学们的年龄特点和认知水平,精心准备了法治课程内容。通过生动有趣的卡通动画、真实鲜活的案例分析以及轻松愉快的互动问答,深入浅出地为同学们讲解了与校园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知识。在上南街小学,检察官详细阐释了校园欺凌的定义、常见表现形式及其严重危害后果。结合一个个发生在校园里的真实案例,让同学们深刻认识到校园欺凌的危害以及如何应对校园欺凌。同时,检察官还向学校赠送了精心准备的“加强自我保护,防止犯罪侵害”“青少年防性侵知识读本”“青少年防范新型毒品手册”等法治宣传手册。
问卷调查 倾听少年法治心声
为了更好地了解未成年人的法治需求和法律认知水平,检察官在课堂上发放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调查问卷。问卷内容涵盖了未成年人对法律知识的了解程度、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以及对法治教育的期望等多个方面。同学们认真填写问卷,积极表达自己的想法和困惑,“讲的太好了”“我懂得了很多知识,谢谢您”“我们知道了如何保护自己”,随着同学们稚幼的笔迹跃然纸上,这些问卷搭建起学生们与检察官的“心声桥梁”,为我院今后定制分层分类的法治教育方案、开展更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提供了宝贵的参考依据。
预防侵害 护航学生健康成长
在“共话检校合作共护少年成长”座谈会现场,检察官结合办案实践,通过讲述发生在学生身边的典型案例、学生被犯罪侵害的多发案件种类及相关防范措施,从加强家校联系到督促家长履行监护责任,再到校内安全教育和防范性侵,与学校教职员工进行了交流,使校方更直观、具体地了解到预防学生被犯罪侵害的紧迫性和开展保护工作的重要性。
制度宣讲 共筑少年保护防线
座谈会上,检察官向学校教职员工宣讲了《关于建立教职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和《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力求从源头上防范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检察官详细解读了两项制度的制定目的、具体内容以及未履职应负的责任,结合实际案例说明两项制度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并对教职员工提出的问题一一耐心解答。通过宣讲,学校教职员工均认为此次座谈会收获颇丰,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和理解,明确了自己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的职责和义务,将认真落实入职查询制度和强制报告制度,加强与检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共同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为孩子们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开学第一课”活动,是我院积极履行未成年人保护职责的生动实践。不仅增强了未成年人的法治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也进一步推动了检校合作,强化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合力。我院将继续深化检校合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不断创新法治教育形式和内容,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用法治的阳光照亮孩子们的成长之路,让每一个孩子都能在法治的蓝天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