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回顾:游乐场里的意外插曲
8岁的茜茜放学后,与同学及家长一同到某室内游乐场玩卡丁车项目,等待家长下班后来接她回家。游玩过程中,茜茜驾驶卡丁车拐弯时,车轮不慎撞击护栏,导致车辆侧翻, 她因此受伤。事发后,游乐场的工作人员第一时间联系茜茜家长,并紧急将其送往医院。然而,就医疗费、营养费等相关损失的赔偿问题,茜茜家长与游乐场协商无果。茜茜家长认为,游乐场未充分履行安全保障义务,遂将该游乐场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医疗费等各项损失。
庭审中,游乐场出示了事故当日的监控录像,录像显示茜茜独自驾驶卡丁车时导致受伤。但经法官询问核实,因茜茜此前多次玩卡丁车项目,工作人员判断其已熟练掌握驾驶卡丁车,故当日仅在发车前检查了茜茜的安全带佩戴情况,未对其进行安全驾驶提示。
责任认定:安全保障义务不可缺位
儿童卡丁车虽针对未成年人设计,但仍具备一定危险性,游乐场负有更高标准的安全保障义务,本案中,茜茜独自在游乐场游玩,其家长亦存在监护疏忽,但游乐场在管理环节存在明显不足——针对未成年消费者无监护人陪同的情况,未落实有效的风险防控措施,未能全面履行提醒、劝阻及安全保护义务,该管理疏漏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因此游乐场需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值得关注的是,该游乐场此前已为经营场所投保公众责任保险。结合保险合同约定及案件查明事实,最终由承保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对茜茜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游乐场则按照保险合同约定,承担免赔额部分的赔偿义务。
风险分担:责任保险为经营“托底”
此次纠纷的化解,体现了责任保险在企业经营风险分担中的关键作用。对该游乐场而言,这份日常投保的公众责任险,在意外发生后成为了“定心丸”——不仅承担了主要赔偿责任,大幅减轻了因突发事故面临的经济压力,也为自身经营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筑牢了“防护墙”。
法官建议:三重举措筑牢安全经营防线
船营法院法官结合本案审理情况,向广大经营者发出三点提示,助力企业稳健经营:
一是主动投保“风险护盾”。经营者应充分认知行业潜在风险,结合自身经营性质,主动投保公众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等适配的商业责任保险,这既是履行社会责任的体现,也是保障企业长远发展的明智选择。
二是厘清保险“责任边界”。投保时需仔细研读保险条款,明确保险覆盖范围、责任限额、免赔额等关键内容,避免因条款理解偏差,导致意外发生时无法获得有效理赔,切实发挥保险的风险转移作用。
三是坚守安全“根本底线”。购买保险并非“免责金牌”,经营者绝不能因有保险保障就放松安全管理。需切实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完善安全防护设施、加强员工安全培训、强化风险隐患排查,从源头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方能实现经营的长久稳健。
编辑:马天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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