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和老板吵架后离职了,不到半个月入职了一家新公司,月薪13000。老板得知后,直接启动了竞业协议,支付了一个月的补偿金2400元,然后要求他从新公司离职。
这事在办公室里传得很快。有人说老板太狠,刚离职就搞这一出,也有人说协议是自己签的,怪不了别人。其实大家心里都清楚,公司这几年留不住人,关键岗位的员工干个两三年就走,老板一直想用竞业协议卡人,之前没怎么执行,这次算是动了真格。
新公司那边是做宠物用品的,跟原来公司做的儿童玩具完全不搭界。同事入职后还跟朋友说,终于不用天天改方案,新团队氛围好,工资也涨了快五千。结果没高兴几天,就收到原公司的邮件,标题是“关于履行竞业限制协议的通知”,要求立刻离职,否则要追究违约责任。邮件里说已经支付了2400块补偿金,按协议规定,必须遵守两年竞业限制。
同事当时就懵了,2400块跟月薪13000差太远,等于让他放弃新工作回家待业。他去找原公司理论,老板拿出协议说,协议里写了“所有相关行业”,现在解释权在公司。同事反驳说新公司做宠物帐篷、宠物玩具,跟儿童产品没关系,客户群体也不一样。老板坚持说只要是玩具类,就算竞争业务。
这事闹到人事部门,人事翻了之前的合同,发现当初签的竞业协议里,竞品名单只列了三家儿童玩具公司,没提宠物用品。而且协议里没明确说宠物行业也算竞业范围。同事又咨询了律师,律师说如果新公司和原公司实际业务不重合,服务对象不一样,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原公司的要求。
老板不甘心,找了三个律师商量,最后得到的答复是协议漏洞太多,竞业范围写得太窄,告了也赢不了。气得把办公室的咖啡杯砸了,还骂人事当初签协议不仔细。同事这边没理原公司的要求,继续在新公司上班,老板后来又发了几封邮件,威胁要起诉,但一直没动静。
公司里其他人看到这事,心里都有点发毛。原来以为竞业协议只是走形式,没想到真有人被盯上。有人开始检查自己签的合同,看有没有类似条款。人事后来开会说要重新修订离职协议,把竞业范围写得更宽,以后离职的人都得签。但大家都不愿意签,怕被限制找工作。
同事在新公司干得不错,设计的宠物帐篷卖得很好,客户还夸有创意。原公司老板听说后,又派人联系同事,说可以回来当主管,工资给15000,被直接拒绝。同事说再也不回去了,那边的管理太压抑,天天改方案,没个尽头。
现在办公室里没人提这事,但每次讨论离职,都会有人拿这个当例子。大家觉得找工作得看清楚合同,特别是竞业协议这种条款,签了就麻烦。老板那边也没再提竞业的事,可能知道法律上站不住脚,再闹也没用。
这事算是告一段落,同事在新公司稳定下来,原公司也没再追究。但留下的影响还在,大家都对竞业协议有了警惕,知道这不是小事,签了就可能限制以后的工作机会。公司里离职的人变少了,可能都怕被协议卡住,宁愿忍着也不走。老板虽然没达到目的,但也没再找新麻烦,毕竟真打官司,法律上不一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