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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补贴实施细则6要点

发布时间:2025-12-04 17:53:20  浏览量:30

编者按:日前,山东省卫健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山东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细则》,共七章三十一条,其中,这些要点受关注:

1、补贴对象

从2025年1月1日起,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或收养且取得山东省户籍的3周岁以下婴幼儿发放育儿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2、补贴标准。

育儿补贴现阶段执行国家基础标准,即每孩每年3600元。对2025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婴幼儿,发放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不满3周岁的婴幼儿,按应补贴月数折算计发补贴至其年满3周岁。

3、申领渠道和程序。

育儿补贴由婴幼儿父母一方或其他监护人(含儿童福利机构,以下简称“申领人”)向婴幼儿户籍所在地申领,用于育儿相关支出。申领人主要通过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线上申请,也可到婴幼儿户籍所在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现场申请。

按照申领人申请、乡镇(街道)初审、县级卫生健康部门审核确认等程序进行。目前,育儿补贴信息管理系统已完成部署、测试和试运行等工作。

4、发放方式及时间。

育儿补贴按年计算,原则上于申领的次季度一次性集中发放。

5、发放渠道。

为申领人或婴幼儿的银行卡或其他金融账户,优先通过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系统发放至婴幼儿的社会保障卡。

6、免征个人所得税等其他政策。

对按照育儿补贴制度规定发放的育儿补贴免征个人所得税。在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特困人员等救助对象认定时,育儿补贴不计入家庭或个人收入。

标签: 儿童福利 育儿 婴幼儿 信息管理系统 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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