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资讯-儿童亲子

律师解读44岁男子公园搂抱女童:猥亵儿童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发布时间:2025-12-08 13:31:37  浏览量:28

【#律师解读44岁男子公园搂抱女童#:猥亵儿童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44岁男子搂抱女童最高可处5年刑期# 12月8日,广东潮州#警方通报44岁男子公园搂抱女童#引发关注。据报道,广东潮州一44岁男子12月5日在一公园内强行搂抱一名正在玩耍的女童。视频显示,两名身穿校服的女童在公园秋千玩耍,一名男子从远处走来,强行坐在秋千上,其中一名女童离开后,该男子对另一名女童伸手搂抱。女童受到惊吓,不断尖叫挣扎,离开的同伴也回头用手打该男子手臂。据悉,周围群众听到动静后制止了男子的行为。彩塘镇人民政府发布情况通报:12月5日18时许,熊某(男,44岁)在我镇一公园内,搂抱一名正在玩耍的女童,被群众当场制止,后由公安机关控制带回。镇政府相关部门迅速对该女童做好心理疏导等工作。同时,进一步加强辖区公共场所的治安保障,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安全。目前,犯罪嫌疑人熊某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事件立刻引起了网友的激烈讨论,有网友认为警方通报中“搂抱”一词过于温和,应该直接定性为“猥亵”或“强制猥亵”。对此,@钱江视频 记者咨询了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张建齐。张律师表示强制猥亵、侮辱罪规定对于未满14周岁的男、女儿童:只要实施对他们的“身心健康”造成危害的行为,即构成猥亵。包括但不仅限于:进行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等。其中,对女童不能有性交行为,而对男童的性交行为也属于猥亵。另外,让儿童看色情杂志电影,也会对儿童构成猥亵。张律师表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威胁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将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而通过视频所见,足以证明行为人熊某对未成年女童采取强制搂抱、拉扯等动作,对儿童足以造成较大的心理伤害;且事发于公共场所,周围可见有行人,社会影响十分恶劣,最后在女童同伴的制止下才停止违法犯罪行为,足以认定情节严重、已造成“严重后果”,依法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标签: 儿童 女童 男子 律师 猥亵
site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