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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中国特色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体系

发布时间:2026-01-05 03:40:46  浏览量:11

转自:法治日报

□ 宋英辉 刘颖琪 智能手机与社交媒体的深度渗透,已然重塑了未成年人的成长轨迹。一方面,移动终端为未成年人打开了知识获取、社交拓展的便捷通道,既拓展了其发展空间、丰富了学习与交往方式,更成为他们日常学习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工具;另一方面,无孔不入的网络沉迷、充斥平台的暴力色情信息、精准推送的诱导性内容,以及频发的隐私泄露、网络欺凌等乱象,正持续侵蚀着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面对这一全球性治理挑战,如何科学规范未成年人的手机与社交媒体使用、构筑坚实的网络安全屏障,已成为世界各国必须携手应对的共同课题。 作为拥有数亿未成年网民的人口大国,中国始终将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视为重大民生工程与社会治理重点,构建了一套符合中国国情的全方位保护体系。 在治理理念与制度设计层面,中国以“平衡保护与发展”为核心的立法实践,得到了联合国相关机构与国际专家的高度认可。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门增设“网络保护”专章,配套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移动互联网未成年人模式建设指南》等一系列法规政策,构建起从顶层设计到具体执行的完整制度闭环。这一体系既深度契合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中“保障儿童数字权利”的核心要求,也精准响应了联合国儿童权利委员会《关于与数字环境有关的儿童权利的第25号一般性意见》中“平衡保护与赋能”的治理原则。这种“不搞一刀切封禁、重在规范引导”的治理思路,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评价为“兼顾儿童发展权与受保护权的典范”——相比部分国家单纯禁止的简单化、粗放化做法,中国方案更具可持续性与可操作性。从本质上看,中国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规范体系已明确将网络空间视为未成年人生存权、发展权、参与权和受保护权等基本权利在数智时代的重要实现场域,通过制度设计刚性要求国家和社会为未成年人提供契合其身心发展特点的安全、健康网络环境。 在技术创新与全链条管控的实践层面,中国的探索更成为西方媒体与相关国家关注的亮点。中国明确要求手机制造商普遍内置未成年人模式,推动平台强制推行未成年人使用时长限制、算法防沉迷、不良信息过滤等核心功能,形成了“设备端+平台端”的双重防护体系。这种从生产制造到应用落地的全链条治理模式,被英国《金融时报》盛赞为“遥遥领先于西方的创新举措”。该报文章明确指出,中国的做法跳出了欧洲部分国家仅聚焦课堂内设备管控的局限,直面算法成瘾、不良信息侵蚀等全球未成年人网络保护的核心症结,为应对“智能手机对青少年精神健康的冲击”这一全球性难题提供了切实有效的解决方案,并呼吁西方国家借鉴中国经验,阻止科技巨头在未成年人群体中进行“不受控的社会实验”。 这些广泛的国际认可背后,是中国方案对全球共同挑战的精准回应——既通过刚性制度筑牢未成年人网络安全的底线,又通过柔性引导保障未成年人的数字权利与发展需求。这种“保护而不剥夺、规范而不封闭”的治理智慧,不仅为中国未成年网民构建了健康清朗的数字生态,更为世界各国破解“数字时代未成年人保护”难题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中国经验,让未成年人手机治理从中国实践逐步上升为国际共识。 反观部分西方国家,在未成年人网络保护问题上动辄奉行“双重标准”,其虚伪行径,既违背了全球治理的公平正义原则,也阻碍了国际社会携手应对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挑战的合作进程。唯有摒弃“双标”思维,借鉴中国“平衡保护与发展”的治理智慧,才能真正为全球未成年人营造安全、健康、包容的数字成长环境。 (作者分别系北京师范大学教授、北京师范大学博士生)

标签: 未成年人 儿童权利公约 网络 未成年人网络 宋英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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