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晚报掌上长沙1月16日讯(全媒体记者 唐朝昭)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有关文件精神,近日,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正式下发,旨在全面提升我省困境儿童福利保障水平,切实维护困境儿童合法权益,为困境儿童撑好成长“保护伞”。
困境儿童是指未满18周岁,因自身、家庭或外界原因陷入生存、发展或安全困境,需要政府及社会给予特别关心和帮助的未成年人。
《实施意见》要求,建立动态监测预警与响应体系,由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卫生健康、医保、残联、妇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和单位通过省大数据总枢纽依法共享相关政务数据,构建横向多部门协同、纵向贯通省市县乡村五级的保障体系,推动形成“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闭环机制。
《实施意见》明确,构建分层分类保障服务体系,健全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统筹衔接。符合条件的困境儿童可在居住地申请临时救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保障,联动困境儿童户籍地申请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最低生活保障等保障待遇。同时,进一步完善医疗康复保障、优化教育公平保障、健全法治权益保障。
同时,《实施意见》还从全面提升委托照护服务规范化水平、推进儿童福利机构优化提质与功能拓展、强化心理健康关爱服务体系、健全法定监护责任体系、强化要素保障与社会支持等方面,明确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各项举措。
记者了解到,“十四五”期间,湖南大力优化服务体系,将儿童福利机构从62家优化整合至14家,投入4.5亿元进行提质改造,让集中养育的孩子能享受到“养、治、康、教、社”一体化优质服务。全省建成134个未保中心、1944个乡镇(街道)未保工作站、2.9万个村(社区)儿童之家,配备了3.1万名儿童督导员和儿童主任,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保护网络。培育了1500余家儿童服务类社会组织,打造了“湘伴成长”等200多个服务品牌,惠及困境儿童超4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