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正式发布,在“加强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章节中明确提出:稳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布局,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幼儿园。短短一句话,却让无数农村家长、乡村教师和基层干部悬着的心落了地——家门口的学校,终于有了“护身符”,再也不能被随意撤销了。
乡村小规模学校,通常指生源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它们散落在山区、牧区、边境地区的村落里,是偏远乡村孩子触手可及的教育起点。过去十几年,随着城镇化推进和农村学龄人口减少,“撤点并校”成为不少地方优化教育资源的选择,初衷是整合师资、提升质量,但盲目撤并带来的问题也日益凸显。
在很多偏远山村,撤并一所村小,意味着孩子每天要往返几十公里上学。山区道路崎岖,雨天泥泞、冬天结冰,低年级孩子跟着高年级学生徒步,或是挤在破旧的校车、面包车里,安全隐患时刻牵动着家长的心。更现实的是,不少农村家庭无力承担陪读、交通的额外开支,一些留守儿童只能跟着祖辈生活,长途上学的疲惫和不便,让部分孩子渐渐失去了上学的动力,辍学风险悄然抬头。
“孩子还小,走那么远的路太遭罪,要是村小撤了,我只能让孩子先在家待着。”一位山区家长的话,道出了无数农村家庭的无奈。而这,正是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不能随意撤销”的核心原因——乡村小规模学校,是保障农村孩子就近入学的最后一道防线,是义务教育公平的底线所在。《义务教育法》明确规定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而这些小规模学校,正是这一法定权利在偏远乡村的具体落地,守护着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不让任何一个孩子因为距离而失去读书的机会。
除了保障教育公平,乡村小规模学校更是乡村的“文化根脉”和“人气纽带”。一所村小,不仅是教书的地方,更是乡村的文化中心、社区活动场所。孩子们的琅琅书声,是乡村最有活力的声音;学校的存在,能留住乡村的人气,吸引年轻人返乡,带动周边小卖部、小餐馆等配套服务发展,为乡村振兴注入活力。一旦村小被随意撤销,不仅会造成乡村文化断层,更会加速人口流失,让本就空心化的乡村更加沉寂。
有人说,生源少的村小留着是“资源浪费”,但现实恰恰相反。小规模学校的“小而精”,恰恰契合乡村教育的特殊需求。学生人数少,老师能关注到每个孩子的学习和生活,实现“一对一”精准辅导,弥补乡村教育资源不足的短板;依托乡土资源,学校还能开设农耕、民俗等特色课程,让教育扎根乡村、贴近生活,这种个性化、本土化的教育模式,是规模化城镇学校难以复制的。
当然,“不能随意撤销”,不代表“一概保留”。中央一号文件强调的是“保留并办好必要的”,这里的“必要”,有着清晰的判断标准:地处偏远、交通不便、未来3-5年有稳定生源,且没有更便捷就学选择的学校,必须坚决守住;而对于生源极少、无存续必要的,也并非不能调整,但必须严格履行评估、论证、公示程序,设置过渡期,完善寄宿、校车等配套保障,充分听取村民、家长和师生的意见,绝不能搞“一刀切”。
为了让保留下来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办得好”,国家也给出了实打实的支持:不足100人的学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经费,保障办学基础;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通过教师走教、在线课堂,让乡村孩子共享优质师资;加强县域教师统筹配置,职称、待遇向乡村教师倾斜,留住优秀教育人才。这些政策,让乡村小规模学校不仅能“留下来”,更能“强起来”,真正成为“小而优、小而美”的乡村教育阵地。
从2012年“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到2018年“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再到2026年“稳慎优化、保留办好”,国家对乡村小规模学校的政策,始终坚守着“以人民为中心”的初心,始终把农村孩子的利益放在首位。这一次中央一号文件的明确表态,既是对过往盲目撤并乱象的纠偏,更是对乡村教育价值的重新定位——乡村教育,从来不是乡村振兴的“附属品”,而是乡村振兴的根基;家门口的学校,从来不是“包袱”,而是农村家庭的希望。
教育兴则乡村兴,教育稳则民心安。当乡村的灯火与学校的灯光交相辉映,当每个农村孩子都能在家门口安心读书,乡村振兴就有了最坚实的人才支撑,教育公平就有了最温暖的底色。愿每一所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都能被妥善守护,愿每一个农村孩子都能在故土之上,拥有追逐梦想的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