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的“三农”工作纲领,在县域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统筹中明确提出“稳慎优化农村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布局,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和幼儿园”。这一要求并非对农村教育布局调整的否定,而是针对部分地区曾出现的盲目撤并、“一刀切”等问题,作出的规范性指引。所谓乡村小规模学校,指的是学生规模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这类学校看似“体量小、规模小”,却承载着农村义务教育的底线功能,其不可随意撤并的背后,是政策对民生需求、教育公平和乡村发展的多重考量,更有坚实的制度依据和现实必要性。
一、政策延续性:守住农村教育的法定底线
乡村小规模学校的保留,并非临时举措,而是国家长期坚持的教育政策导向。早在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明确两类学校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求“科学合理设置两类学校,妥善处理好学生就近上学与接受良好义务教育的关系”。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次强调这一要求,既是对过往政策的延续,更是结合“十五五”时期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化部署——在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过程中,教育作为基本公共服务的底线不能失守,小规模学校正是保障农村学生“有学上”的基础载体。
从政策刚性来看,文件中的“稳慎优化”有着明确的操作边界。根据国家规定,学校撤并必须遵循“科学评估、应留必留、先建后撤、积极稳妥”的原则,仅针对生源极少的学校,且需履行方案制订、论证、公示等严格程序,设置适当过渡期,并做好学生和家长思想工作。这意味着“撤并”绝非地方政府可随意决策的事项,更不能以“优化资源配置”为名简单关停。2026年文件特别强调“保留并办好必要的”小规模学校,这里的“必要”核心指向“学生就近入学需求”——只要存在需要就近上学的学生,尤其是低龄学生,学校就具备保留的法定依据,这是不可突破的政策底线。
二、民生保障:破解农村学生“上学难”的现实需要
农村地区的地理特征和人口分布,决定了小规模学校无法被大规模集中办学替代。我国农村幅员辽阔,偏远山区、丘陵地带占比大,许多村庄地处交通不便区域,道路崎岖、公共交通覆盖不足。根据国家布局要求,小学1—3年级学生原则上不寄宿,就近走读上学,路途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小时;4—6年级学生以走读为主,寄宿需满足住宿、生活、交通、安全等多重保障条件。这一规定背后,是对低龄学生身心发展规律的尊重——低年级孩子自理能力弱,长时间通勤不仅影响学习效率,更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在偏远农村,撤并小规模学校可能直接导致学生“上学远、上学难”。以西部某山区县为例,部分村庄距离乡镇中心小学超过15公里,且山路蜿蜒,雨天泥泞难行。若撤销村教学点,低年级学生需每日往返30公里,或被迫低龄寄宿。而农村留守儿童占比高的现实,让这一问题更显突出——全国农村留守儿童中,超过半数由祖父母照料,老人普遍年事已高、行动不便,根本无力承担长途接送任务。现实中,已有多地出现因学校撤并导致留守儿童辍学的案例,这正是政策严格限制随意撤并的重要原因:小规模学校的存在,本质上是为农村学生提供“家门口的教育”,避免因上学成本过高、距离过远而丧失受教育机会。
此外,农村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也不允许大规模集中办学带来的额外负担。若撤销村小,农村家庭为让孩子上学,可能需要在乡镇或县城租房陪读,仅房租、生活费就会给普通农户带来不小压力;即使选择寄宿,伙食费、交通费等开销也会显著增加。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而言,这些额外支出可能成为返贫风险点。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将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重要任务,保留小规模学校正是从源头减少农村家庭教育支出,防范返贫致贫的务实举措。
三、教育公平:让农村孩子共享优质教育的权利保障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而城乡教育差距的缩小,关键在于守住农村教育的“最后一公里”。城市孩子能够在家门口享受优质教育资源,农村孩子同样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这是《义务教育法》明确的法定权利。小规模学校的保留,正是对这一权利的直接保障——它让农村学生不必为了上学而远离家乡,不必因家庭条件限制而错失教育机会,确保教育公平在城乡之间不打折扣。
盲目撤并小规模学校,反而会加剧教育不公。一方面,大量农村学生涌入城镇学校,会导致城镇学校出现“大班额”问题。根据教育部规定,小学标准班额为45人,初中为50人,但部分地区因集中办学导致班额突破60人甚至70人,教师精力分散,教学互动不足,直接影响教学质量。另一方面,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本就存在差距,集中办学看似能让农村学生享受“更好的资源”,实则可能因城镇学校承载能力不足,导致教育质量稀释,农村学生在拥挤的班级中难以获得足够关注,反而陷入“既远离家乡,又没享受到优质教育”的困境。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加强县域教师队伍统筹配置,推动城乡学校在线共享优质课堂”,这为小规模学校的质量提升提供了明确路径。并非只有集中办学才能让农村学生享受优质教育,通过“互联网+教育”、城乡教师交流轮岗、优质课程共享等方式,小规模学校完全可以实现“小而优”“小而美”。近年来,许多地区的村小通过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接入优质在线课程、引进城镇优秀教师支教等方式,教学质量显著提升,证明了小规模学校同样能为农村学生提供高质量教育,而保留这些学校,正是保障教育公平的必要前提。
四、乡村振兴:留住人气与文脉的重要载体
乡村小规模学校的价值,早已超越了“教书”本身,成为乡村振兴战略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支点。在许多农村地区,学校是村庄的文化中心和公共空间——村民大会、农技培训、文化活动等常常依托学校场地开展,学校的存在让村庄保持着活力与凝聚力。更重要的是,学校是吸引和留住年轻人口的关键因素:对农村家庭而言,孩子的教育是首要考量,若村里有学校,年轻父母更愿意留在乡村就业生活;反之,若学校撤销,为了孩子上学,年轻家庭只能选择外出务工或迁往城镇,导致村庄进一步“空心化”。
乡村振兴的核心是“人”的振兴,而留住年轻家庭,才能为乡村发展注入持续动力。数据显示,2018年至2024年,全国小学教学点从10.14万个降至5.22万个,6年间减少4.92万个,平均每天减少22个。其中部分教学点因生源自然减少而撤并属合理调整,但也有一些地区因盲目追求“规模化办学”而关停仍有需求的村小,直接导致村庄人气流失。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锚定农业农村现代化,乡村振兴不仅需要产业支撑,更需要人才留存,而学校的存在,正是让农村“留得住人、引得来人”的重要保障——一个有学校的村庄,才是有希望、有未来的村庄。
同时,小规模学校还是乡土文化传承的重要阵地。农村学校的教育内容更易融入地方民俗、传统技艺、农耕文化等元素,让学生在学习基础知识的同时,了解家乡、认同乡土。比如许多村小会开设农耕实践课、民俗文化社团,组织学生参与乡村志愿服务,这些教育活动不仅丰富了教学内容,更培养了学生的乡土情怀。若学校撤销,乡土文化的传承就失去了重要载体,乡村的文化根脉可能逐渐断裂。从这个意义上说,保留乡村小规模学校,就是保留乡村的文化记忆,为乡村振兴注入精神动力。
五、科学优化:“稳慎调整”而非“一刀切”撤并
需要明确的是,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并非禁止所有撤并行为,而是反对“随意撤并”“一刀切”。政策的核心是“稳慎优化”,即根据实际情况科学调整,既避免资源浪费,又保障学生权益。
根据国家规定,学校撤并需满足严格条件:首先必须进行科学评估,确认生源持续极少且无恢复可能;其次要坚持“先建后撤”,确保撤并后学生有更便利、更安全的就学选择,比如乡镇寄宿制学校已建成并能满足住宿、餐饮、安全等需求;最后要履行完整程序,包括征求村民意见、公示撤并方案、做好学生分流安置等。对于已经撤并的学校,若因生源增加等原因确有必要恢复办学的,也要按程序恢复。这些规定既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也确保了调整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为避免“一刀切”,县级政府被赋予了关键责任。根据政策要求,县级政府需结合本地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资源、城镇化进程和学龄人口流动趋势,修订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并按程序报省级人民政府备案。在规划中,要区分不同区域情况:人口集中、生源有保障的村可单独或联合设置完全小学;地处偏远、生源较少的地方,应保留低年级学段的小规模学校,同时在乡镇设置寄宿制中心学校满足寄宿需求。这种“分类施策”的方式,既优化了教育资源配置,又守住了就近入学的底线。
此外,政策还明确了小规模学校的建设标准,确保“留得下、办得好”。各地需按照“实用、够用、安全、节俭”的原则,保障小规模学校的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配备,设置必要的功能教室,改善生活卫生条件。同时,通过编制倾斜、师资统筹配置等方式,解决小规模学校教师短缺问题,让农村学生不仅“有学上”,更能“上好学”。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实施县域普通高中振兴行动计划”“推动城乡学校在线共享优质课堂”等举措,也将为小规模学校的质量提升提供有力支撑,实现“小而优”的发展目标。
结语:守住乡村教育的“最后一公里”
2026年中央一号文件对乡村小规模学校的明确要求,本质上是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到实处——教育的核心是“人”,农村学生的就学需求不能因追求规模效应而被忽视,教育公平不能因地理距离而打折扣。乡村小规模学校不仅是农村义务教育的“底线保障”,更是乡村振兴的“活力支点”,其存在关乎民生福祉、教育公平和乡村未来。
当然,办好乡村小规模学校并非一蹴而就,需要政策支持、资源投入和精细化管理的多方合力。各地在落实政策过程中,既要严格杜绝随意撤并、“一刀切”等行为,又要积极探索“小而优”的发展路径,通过资源共享、师资优化、课程创新等方式,让农村学生享受到更优质的教育。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守住乡村教育的“最后一公里”,让每个农村孩子都能拥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你身边是否有乡村小规模学校?它们的办学现状如何?对于“保留并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你认为还需要哪些具体举措来落地?欢迎在评论区分享你的观察和建议。